12月22日,人文学院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审议《人文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草案)》。校工会副主席杨利锋出席会议,人文学院全体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人文学院工会主席孙希娟主持,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杨利锋表示,建立和健全、坚持和发展教代会制度,扩充学院的领导决策群体和规范领导决策程序,从形式和制度上保证领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群众性,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院和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各位参会代表审议的《人文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草案)》,是维护教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激励全院教职工的有力措施。
孙希娟对会议安排和议程进行说明,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赵剑鹏对《人文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草案)》的制定过程、完善过程、整体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认真审议了草案。
全体参会人员本着对学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文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草案)》,圆满完成大会议程。
学院党委书记杜智民做总结讲话。他表示,本次方案充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期间共召开系主任和教职工代表研讨会3次,行政人员研讨会2次,全院宣讲暨征求意见大会1次;进行问卷调查1次;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3次,充分听取和吸收了教职工的广泛意见建议。他强调,本次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草案)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推动以贡献、业绩、实效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开放式发展、创新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引导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找好自身工作定位,自强不息、开拓进取,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场
(审稿:赵剑鹏 网络编辑: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