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分纪委书记、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会议

发布时间:2022-06-07作者:杨树明来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字体: 设置

6月2日上午,学校分纪委书记、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会议在南校区学术交流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孟德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分纪委书记、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纪委办/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吴永红主持。


孟德勇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对落实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结合通报学校纪委今年以来立案和处分处理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并要求各分纪委书记、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好对本单位干部师生的警示教育工作。


孟德勇在通报学校党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时强调,有关分纪委、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在带头做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压紧压实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抓手,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目前未被巡察单位的分纪委、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督促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对号入座,主动查摆存在的问题并自觉整改。


结合落实《长安大学院(系)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孟德勇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统筹做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坚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二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做好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推动本单位“严的氛围完全形成”;三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他强调,校院两级纪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职,通过落实好监督职责,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吴永红通报了分纪委、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纪委办公室主任李武尚对2022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行了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推动监督责任落细落实,会议第二阶段,对分纪委书记、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



(审稿:李武尚  网络编辑:冯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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